审计处机构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
3.负责组织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组织对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组织对学校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组织对学校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组织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组织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9.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上级机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内部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对附属体育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对附属体育医院进行专项审计。
12.对学校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管。
13.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14.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